在武陟地区,若需申请办理取保候审,通常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所规范阐述,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均有权利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武陟县为例,当事人应向武陟县公安局或武陟县人民检察院递交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待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再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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