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机动车号牌号码选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2007年以来,公安部通过修改相关规定、编制选号软件、规范号牌制作、推广地方经验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由群众按照号牌标准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截至目前,天津、河北、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重庆、云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以及吉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6个省(区)部分地市已实行了由群众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其他省(区、市)正在做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以保证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实施。
公安部事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群众自编自选号牌号码创造了条件:
(一)修改规章标准,提供法律依据。2007年9月,公安部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优化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编码规则,增大了号牌的编码容量,使每种号牌(大型汽车、挂车、小型汽车、摩托车等)的容量达到480万,比原来增加了14倍,为群众自编自选号牌号码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2008年5月,公安部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中规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为群众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提供法律依据。
(二)认真组织谋划,加强培训指导。为使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平稳实施,公安部组织开发了统一的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选号软件,下发各地使用;举办3期培训班,指导各地做好设备配置、软件调试、号牌制作等实施准备及社会宣传工作;总结、推广河南、山东等地的经验,组织交流学习。同时,规范机动车号牌式样,自7月1日起做到统一标准字模、统一标准色板、统一反光膜,提高机动车号牌的防伪性能。各地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开通一个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行群众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
(三)试点进展顺利,社会反响良好。截至目前,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进展顺利,群众能够按照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自己喜好的号牌号码。其中,山东省共核发由群众自编自选的小型汽车号牌77.3万副,江西省核发8.9万副,分别占同期已核发小型汽车号牌总数的95.2%和83.1%。一些地方还通过改进选号方式,简化选号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成都市实行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以选到喜好的号牌号码。长春市在自编自选的基础上,增加“抽号选号”的新方式,将“三连号”(如666)、“个位号”(001-009)全部由群众抽号选取,解除群众对交管部门“预留好号”的疑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举措实施后,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摘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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