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屋的步骤为,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相关的法律文书,办案人员核发查封房屋证件后向国土房产部门提交查册结果,最后国土房产部门进行查封。法院查封房屋的期限是两年,想要过户必须解除查封状态。
一、法院查封房屋的步骤
查封是公检法系统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主要是因为为了维护受害人的权利。经过申请或者依职权限制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法院查封房屋的步骤为: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二、法院查封房屋的期限
人民法院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三、法院查封房产怎么过户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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