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发公司有偿转让土地和预售商品房均须办理公证手续的通知
时间:2023-06-10 18:03:44 26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广州市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市、县、区公证处:

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1988〕18号、26号文规定:开发公司有偿转让土地和预售商品房均须签订合同,并应经市公证机关公证。为此,为贯彻执行市政府的上述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开发公司有偿转让土地的,其转让合同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如其转让合同未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不予办理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确认手续。凡开发公司预售的商品房,其预售的合同也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否则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将对其交易行为不予承认。

二、对上述合同的公证,原则上属省、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现由广州市公证处接受办理。属县、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由县、区公证处接受办理,各公证机关对申请办理上述合同公证的,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方便。

全文3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转让合同 最新知识
针对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发公司有偿转让土地和预售商品房均须办理公证手续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发公司有偿转让土地和预售商品房均须办理公证手续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