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两例及以上的轻微伤害方可判定为寻衅滋事事件。
然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需要全面考量各类复杂因素,仅仅轻微伤害这一单一要素是不足以构成此罪名的。
若多人共同实施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轻微伤害,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犯罪分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存在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行索取、占有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同时判处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全文5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