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领养孩子去什么地方领养
1、在北京如何收养孩子们,首先领养方先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去开具证明,主要的证明有如下几个: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2、如果收养人是有固定单位上班的,还需要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这是为了证明收养人的经济能力,如果是自己创业,则依然是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创业证明;3、收养人到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身体,请医院出具身体检查证明、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有无严重疾病的证明;4、收养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上述三项中所提到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提出领养申请,然后填写相关的表格;5、领养申请通过以后,收养人可以到当地的孤儿院领养孩子;6、收养人领养了孩子之后,还要带着孩子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领养关系公证,公证完毕之后就可以说是合法领养了孩子。
二、北京哪里可以领养孤儿
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当然收养人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领养小孩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收养人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领养条件,然后办理相应的领养手续,去民政部门办理抚养手续,使领养行为合法化,最后才算正式领养了小孩。
三、关于涉外领养孩子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四、领养小孩去哪里领养
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领养人)。
当然您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领养的条件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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