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严重失信
信用记录期限为5年
假如认为自己明明没有违规,却被记录失信怎么办?此次文件中规定,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公积金中心将在核查后15日内作出答复。
除了个人,单位也有可能成为失信者。如果不慎成为失信者也不要太气馁。此次南京规定,单位和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披露或者使用期限,严重失信信息记录期限为5年,一般失信信息记录期限为3年。这意味着,如果市民因失信被禁贷公积金,那么只要保持信用良好,5年后仍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个人信用信息分为“严重失信”和“一般失信”两类
1、严重失信行为
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逾期未还清的;
相应限制: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行为的,只允许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相应限制:不允许办理所有公积金提取业务
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般失信行为
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
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助学贷款除外);
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年费除外);
近3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未遂的;
相应限制:只允许办理购买唯一自住住房、重大疾病、低保特困提取业务;
有处理完毕的债务纠纷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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