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是结婚,不能离婚,解除同居关系后彩礼应当返还。
一、同居有孩子分手法院支持退还部分彩礼吗
同居有孩子分手法院不是一定支持退还部分彩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但若当事人未登记结婚,已经共同生活的,一般不会全额返还,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认具体返还金额。
二、未婚同居彩礼要怎么退?
未婚同居彩礼可以直接要求收受彩礼的一方返还,也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一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怀孕想悔婚男方不给彩礼怎么办
彩礼是于领取结婚证之前给付的,可以说给付彩礼属于附条件或说附义务的赠与,所附的条件或说义务就是双方结婚,当双方不能结婚时,就是所附条件或说义务不能实现,那么接受赠与的一方,即女方,就有义务返还所接受的赠与财产,因此,彩礼应当返还。而领了结婚证后,男方再给女方金钱,这时一般就不是附条件或说附义务的赠与,而属于变通的赠与,当金钱交付之后,就不能撤销,即不能再要求返还。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全文6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