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女方不退还彩礼犯法吗#具体情况下,可以认定为:
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去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此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应当进行返还。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进行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比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经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予以返还。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婚前给付并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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