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予未过户能否撤销赠予协议
房产赠与未过户的情况下,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予协议的。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即只要房产尚未过户至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便有权决定撤销该赠予协议。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那么赠与人便无法随意撤销该赠予协议,除非出现法定可撤销的情形。
3.受赠人的行为也可能影响赠与协议的撤销。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赠与人同样有权撤销赠与协议。
4.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有限制,一般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5.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但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赠与撤销的条件
赠与撤销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赠与协议尚未完成财产权利的转移,即房产尚未过户至受赠人名下。这是赠与撤销的前提条件,只有在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2.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且不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具有上述性质,则不适用撤销规定。
3.受赠人的行为也是影响赠与撤销的重要因素。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据此撤销赠与。
4.在行使撤销权时,赠与人应注意法律规定的时效限制。赠与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可能因时效过期而丧失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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