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漏税如何处理?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构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一般纳税人虚开发票逃税的,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纳税人逃税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逃税罪中数额巨大标准是一万元以上。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构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构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构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三、处理偷税漏税的规定有什么?
1、偷税是指纳税单位和个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用欺骗、隐瞒等手法逃避纳税的行为。
2、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构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纳税人偷税漏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逃税罪中的数额巨大是指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上,纳税人采用欺骗,隐瞒的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应缴纳的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犯该罪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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