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由女方抚养时,遇到以下情况能变更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规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标准为: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时,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有利于该子女的判决;3、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就抚养权问题发生争执,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予优先考虑:1、已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生活环境改变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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