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一、卖方怎么办理房产过户
卖方应先与买方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卖方需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买卖双方要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到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确定房屋所有权人已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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