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办理时如何分割房产
时间:2023-10-07 12:08:32 45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离婚手续办理时如何分割房产

夫妻共有房产分割规则是,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另一方支付另一方补偿。法院判决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贡献度的因素在分割中很重要,而且贡献度通常会体现在出资比例上。

二、离婚时共同财产的认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做生意所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后共同财产还能分割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还能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有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离婚之后才发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共同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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