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予监外执行考验期没有明确规定。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
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所以,暂予监外执行是没有规定具体期限的。
一、保外就医可以一直到刑满吗
保外就医不可以一直到刑满。保外就医期间也算刑期的,属于监外执行。如果病愈后刑期未满,就继续执行剩余刑期;病愈后刑期已满,就释放。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二、监外执行后再犯罪会被收监吗
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有可能会被收监。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三、无期徒刑能保外就医吗
保外就医是一种暂予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实犯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后取保在监外进行救治的一种临时性刑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各地执行情况不尽相同,尤其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否可以适用保外就医存在疑义。无期徒刑罪犯可以适用保外就医。对病情严重、符合法定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适用保外就医,既是保障罪犯人身健康权的要求,也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合情合理且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请大家注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严重疾病的无期徒刑罪犯不能适用保外就医进行暂予监外执行措施,但是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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