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最长什么时间
时间:2023-06-19 20:35:58 25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对于监外执行通常的规定是在五年里面。监外执行通常是用于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罪犯有严重的疾病需要去进行保外就医的,或者是在怀孕期间。监外执法是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依法由居住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处罚的一种执行的办法。

一、监外执行是不算一天抵一天

监外执行不是一天抵一天。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所以不存在折抵的问题。

监外执行通常是用于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罪犯有特殊情况需要去进行保外就医的。监外执法是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同时具备了特殊条件的罪犯,依法由居住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处罚的一种执行的办法。

一、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监外执行程序如下: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4、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由保证人领回。

三、监外执行手续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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