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董事辞职的程序是什么?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向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提交书面声明,说明与辞职有关的或者认为有必要引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第十六条规定,独立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是否批准独立董事辞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辞职前,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辞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向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提交书面声明,说明与辞职有关的或者他认为有必要引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独立董事辞职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足2人的,独立董事辞职报告应在下一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
外部监事辞职参照独立董事执行。第二,董事会的职责是什么?《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由监事会或者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
董事辞职与普通员工辞职相同。首先,他必须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是,董事辞职的特殊之处在于,需要向股东大会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与辞职有关或可能引起的股东和债权人应注意的问题。如果您需要更多的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访问律师协会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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