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诉讼离婚由哪个法院审理,得视情况而定。1、夫妻一方(一方为正确内容)在外地超过一年,而原告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即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军人离婚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由哪个法院审理根据以下情况而有所不同: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什么情况下可以异地起诉离婚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但只能以诉讼方式才可以进行,若是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可以不用通过诉讼的方式。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4、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到原结婚登记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全文9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