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考虑哪些细节?1。确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出租人和租赁房屋符合条件和条件后,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律师应当核对双方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香港、澳门居民内地通行证、居民内地通行证;企业及其他组织的核准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代表授权书。是境外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三。房屋所有人代理出租时,应当向承租人出具代理出租房屋的授权书,代为收取租金的,应当出具相关委托文件。租赁合同律师应当提醒租赁当事人,可以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文本拟定合同条款。自拟合同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法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和排除对方权利的内容。自拟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租赁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三、房屋用途;四、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归还情况;
(9)转租协议;
(10)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
(11)违约责任合同;
(12)争议解决;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律师应审查租赁合同的关键条款(1)审查租赁面积的计算方法,调查核实是否与房产证登记面积或法律检测部门检测到的面积一致。
(2)审查房屋交付时的状况,特别是附属设施、设备的状况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可以拆除、改建、添置,以及租赁期结束时的归还要求。(三)审查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与政府批准的计划用途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承租人应报规划部门批准。
(4)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和20年,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对租赁合同进行复核。
(5)审查并明确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范围,租金是否包括管理费、空调费和水电费等;审查租赁保证金协议是否合理,租赁期后如何处理租赁保证金。
(6)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房屋的,应当注意审核装修的相关约定:装修的内容和要求,承租人对装修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装修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责任,水电费的承担和支付,装修过程中与物业公司的协调,装修期间是免租还是固定期限内一次性免租。(七)维修责任: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因自然原因或者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毁损、灭失,由出租人承担;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过错造成的毁损、灭失,承租人应当承担维修责任或者维修费用。
(8)经营性房屋租赁的,律师应当合理提示委托人是否投保公共责任保险或者第三人责任保险。每个人在租房时都会遇到不同的情况,这就需要当事人先了解租赁房屋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知识,然后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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