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罪乃是针对他人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进行性侵犯或是侮辱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
成立此类案件须具备如下要件:
首先,主观方面必须表现为故意为之,常常源于个体寻求性刺激或满足心理上的异常需求;
其次,客观行为上表现为通过使用暴力、恐吓甚至其他手段从而使得被害者无法反抗、害怕反抗或是意识不到反抗,强行进行猥亵;
最后,所造成的侵害客体涉及到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隐私权以及名誉权等多重权益。
例如来说,在公共场所公开做出不当的身体接触,或者利用职权便利对下属进行性方面的不当行为等皆属于猥亵罪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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