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羊沙乡;冶力关镇;八角乡;王旗镇。
补偿标准:水浇地:20669元/亩;旱地:1965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关镇;新城镇;术布乡;洮滨乡;石门乡。
补偿标准:水浇地:19714元/亩;旱地:18253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古战乡;卓洛乡;长川乡;羊永镇。
补偿标准:旱地:1755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流顺乡;店子乡;三岔乡。
补偿标准:旱地:16236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全县草地
补偿标准:草地:9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全文4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