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是一方超过家庭共同生活所伪造的债务的,妻子是不需要承担偿还的责任的。
2、如果对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是不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卖房的效力如何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如果房子是个人财产的,卖房有效;无关是双方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的,买房人是善意取得的,卖房有效,但是卖房一方应当向夫妻另一方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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