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一、作废的发票可以上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二、跨月了发票还能作废吗
跨月了发票作废有以下情况:
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2、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
三、发票作废需要做账吗?
作废发票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不用交给会计,也不用做账,打作废发票明细,入账的金额跟作废的没关系,就当这张发票写错了作废,重新开一张对的就行。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在防伪开票系统中作废该发票,并找到全部联次。盖作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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