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二者是不同的。限制高消费与老赖一个是行政措施,一个是部分人群。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老赖欠钱不还会有哪些限制
1、限制高消费指令
一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指令,债务人就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限制出境
3、网购受限
4、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5、限制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招投标活动。
债权人自己要知道,法定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只有三年,在对方耍赖不还钱的情况下,如果自己不向人民法院起诉,那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对方就真的可以不还钱了,本人用其他违法的方法要在的话也是由主动变成了被动,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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