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较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异同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相同点是董事长与执行董事的职务性质是相同的。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
1.级别不同,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级别低于董事长;
2.产生方式不同。
3.工作职责不同,董事长工作职责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首席执行官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首席执行官等最高权力,他掌握行政权力。执行董事工作职责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执行董事,又称经理管理董事,是指除了参与董事会的经营决策还兼任公司经理职位,负责公司业务执行公司董事。执行董事与其他董事具有相同的职责;作为一名高管,负责公司业务执行。
二、执行董事的权利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有哪些
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n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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