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要求的最低人数是多少?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从业人员超过八人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不同数量的企业有不同类型的企业。(1)独资。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合作关系。指两人以上按照约定投资、共同经营、分担损益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在三类民营企业中,只有有限责任公司才能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不能取得法人资格。私营合伙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依照《合伙法》或者《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设立或者由一个自然人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设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监督管理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字[1994]325号)第六条规定:“登记适用上述规定,以自然人为主,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1%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按私营企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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