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可以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表扬的情形有
社区矫正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给予表扬:
1、考核积分达到四十分以上;
2、认罪服法,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监管教育;
3、积极参加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完成学习劳动任务,态度端正,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受到群众普遍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