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将您的银行账户出借予他人,后经调查发现该人利用此卡进行洗钱活动。
在此情况下,如果司法部门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证实您在当时并不知晓向您借用银行卡之人是意图实施诈骗行为,那么您便无法被定义为共犯,从而避免被追究相关的违法或者犯罪责任。
反之,假如司法部门经过深入调查,确认您在主观上确实了解甚至是间接参与了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又或是为他们提供了协助和支持。
此时,原则上来讲,您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刑事责任,甚至有可能被判处徒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5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