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退股还要认缴吗
在股东决定撤资、并得到公司董事会批准之后,他们仅需按照股份比例,将已经实际支付的注册资本退还即可。而对于尚未支付的那部分注册资本,则无需再行支付。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向注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退出股东登记手续。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公司已经开始了正常的经营活动,股东实际支付的注册资本部分也无法全部退还,同样需要按照股份比例进行返还。
至于尚未支付的那部分注册资本,随着股东的退出,自然也就无需再行支付。因此,在股东决定撤资时,尚未支付的那部分注册资本,确实无需再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东退股有没有可能一分钱拿不到
依据有关的法律条文所规定,当企业面临着合并、分离或者是转移重心的主要资产这样的重要变革时,那些在表决中投出了反对票的股东享有权利要求企业以合理的价钱购买他们的股票权益。
关于这项具体买卖股票的价格问题,一般来说,应该是由买卖双方在谈判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当时的股票市场价值去予以确定的,而并不一定会是原始的投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经过股东决议以及董事会批准之后,撤回已投入的注册资金将会按照各自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结算,对于尚未支付的部分则无需另行支付股东可以向相关的注册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以完成股东身份的退出登记手续鉴于公司正在正常运转之中,实际已经支付的注册资金亦需要按照相应的比例予以返还因此,在撤资过程中,尚未支付的注册资金将无需再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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