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散投资──透过基金集腋成裘,投资者作小额投资,就可以间接参与全球金融及股票市场的买卖,投资途径得以扩大,令投资更加灵活。
(2)可获专业协助──借着基金的人力资源,以及基金经理的投资经验,投资者无须因顾虑自己经验不足而避免多方面投资。
(3)减少风险──透过分散投资、扩大投资途径,持仓风险可以大为减少,因为基金的投资组合很少会出现“全军尽墨”的情况。
(4)减省手续费和时间──由于基金投资组合庞大,投资者间接减轻分散投资应缴的手续费。同时,基金经理亦可代办转名过户、收息等繁复手续。
(5)套现能力强──透过基金经理维持第二市场的活跃性,投资者可按个人需要,随时按报价出售全部或部分单位投资,套取现金。
一、简介
实际上,中国2003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所规定的基金是契约型基金,因此,直至今日,基金管理公司发起成立的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都属于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也可称为信托型基金,通常是通过基金管理人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来募集资金。基金管理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负责基金的经营和管理运作;基金托管人则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则负责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的有关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资金的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享有基金投资收益。日本,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基金产品大多属于契约型基金。
与公司型基金不同,契约型基金本身并不具备公司企业或法人的身份,因此,在组织结构上,基金的持有人不具备股东的地位,但可以通过持有人大会来行使相应的权利。
二、特点
1)单位信托是一项名为信托契约的文件而组建的一家经理公司,在组织结构上,它不设董事会,基金经理公司自己作为委托公司设立基金,自行或再聘请经理人代为管理基金的经营和操作,并通常指定一家证券公司或承销公司代为办理受益凭证--基金单持有证的发行、买卖、转让、交易、利润分配、收益及本益偿还支付。
2)受托人接受基金经理公司的委托,并且以信托人或信托公司的名义为基金注册和开户。基金户头完全独立于基金保管公司的帐户,纵使基金保管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其债权方都不能动用基金的资产。其职责是负责管理、保管处置信托财产、监督基金经理人的投资工作、确保基金经理人遵守公开说明书所列明的投资规定,使他们采取的投资组合符合信托契约的要求。在单位信托基金出现问题时,信托人对投资者负责索偿责任。
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公民也会通过越来越多的方式来进行投资以实现资产的增值,那么其中就包括了股票、基金以及债券等方式,我国的基金也会根据不同的形式而分为不同的类型,大家在进行基金投资时,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的途径,避免出现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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