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迫吸毒刑事拘留多久判刑?
被迫吸毒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是刑事拘留,还有不存在这个判刑问题。是违法行为,但是不是犯罪。一般将会是处以十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吸毒即“吸食毒品”。这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立法形式严禁这一行为。
二、容留他人吸毒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一)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从重处罚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从重处罚也是在这个幅度内从重,不会超过三年。
三、人民检察院在那些情况下可以执行拘留的权利?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
发拘留证。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由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人大代表时,需要向有关部门报告或报请其许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
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
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如果我国的公民出现了吸毒的行为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拘留的处理的。而当事人被拘留的时间最长是不能超过37天的,超过37天之后将会被释放。除了需要接受拘留的处罚之外,还会对毒品和所有的非法所得进行没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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