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公司成立后能否抽回资本《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不得随意抽回资本,因为股东一旦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不得随意提取。股东抽逃出资的,构成抽逃出资罪,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或者减资实现抽逃出资的目的:1;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向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直接签订转让协议;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同时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公司减资、回购股权;以减资方式抽资的,应当召开股东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减资后,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减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1。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对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表决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其信任并符合条件的董事、监事。同时,股东本人具有《公司法》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资格,有权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依法转让出资或者股份的权利。股东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者股份转让给他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其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不受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台湾”外,还体现了“人文合作”的特点。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利,这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权利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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