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时需要告知出租人,并可签订房屋续租合同。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且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最后,租赁期限届满时,房屋承租人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果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请告知承租人。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房屋续租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民法典】租赁合同期满后的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二十年的租赁期限,超过部分将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另外,如果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继续租赁,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期满后的处理方式包括:继续租赁、不定期租赁和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需告知出租人,双方可协商签订房屋续租合同。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且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除非出租人提出异议。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若超过二十年的租赁期限,超过部分将视为不定期租赁。同时,若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继续租赁,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期满后的处理方式包括:继续租赁、不定期租赁和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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