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和债权哪个优先
时间:2023-04-11 16:22:01 1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债权优先。法律规定,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权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一、民法典对车贷有什么影响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动产抵押超级优先权对降低银行车贷业务中因抵押登记空窗期的客观存在而产生的放贷风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银行在今后的车贷业务实操中要充分利用此规定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根据该条的规定,要享有超级优先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抵押物须是动产,不能是不动产;二是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本身的价款而不是其他债权;三是须在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同时,超级优先权的优先效力在于享有超级优先权的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受偿,但滞后于留置权。因为留置权的产生往往与抵押权标的物价值的保存或者增加有关,所以留置权优先于动产抵押超级优先权。

二、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问题

被执行人行使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主体方面.第三人是指某建设工程的第一承包施工人,不包括总承包项下的分包人或转包人。二是客体方面.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包括承包人独立完成的、参与完成的建设工程,不包括发包人因其他原因形成的对承包人的未付款。另外,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如所有权不明确、有争议的建设工程以及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办公楼、道路、桥梁等公益建筑工程,均不适用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三是受偿范围.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并非建筑工程价款的全部,仅为承包人因承包工程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机械台班费、各种税费等。

三、建设工程结项费分包人应享受哪些优先受偿权

分包人在总承包人或转包人怠于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均有效的情形下,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分包人对自己承建部分主张优先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因总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权损害分包人利益的,分包人可就其承包工程价款范围内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全文8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抵押 最新知识
针对抵押权和债权哪个优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抵押权和债权哪个优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