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地皮是否具备持久性?
时间:2023-09-02 09:20:11 3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段内容讲述了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知识。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时,自动续期,无需提出续期申请和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我购买的地皮并非永久所有,仅获得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土 地 使 用 权 是 永 久 的 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两种,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仅指宅基地使用权。根据该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依法采取划拨方式取得的,可以无偿使用,但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五十年。因此,土地使用权并非永久的,根据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都有一定的限制。

土地使用权并非永久所有,仅获得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期限也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也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仅指宅基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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