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合同年限到底有多长可以通过与物业管理合同的对比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物业委托合同是没有规定具体年限的,一般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
一、物业委托合同的订立
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委托合同的成立只须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思一致即可,无须以一定物的交付或一定行为的完成为要件,订立合同也无须遵循固定的形式;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要式合同、格式合同,必须依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招标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并且一般要求要采用物业管理示范文本,最终合同的相关内容和履行还要接受城建、市容、及居委会等相关机关的监督。因此,物业委托合同的解除相对要简单的多。
二、物业委托合同处理的事务
被委托人处理的事务往往比较单一,时间比较短;它不同于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是系统的、专业化的服务,这个服务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反复进行的,如果物业管理合同签署的期间较短,就可能因物业管理公司追求短期效应,采取不恰当的方式从事物业管理,从而不利于物业管理设施的长期保养。因此,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则不行。
三、物业委托合同建立的基础
物业委托合同一般是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特别信任为前提条件建立的;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通过招标投标之后获得的,物业管理人一般皆需要获得一定的资格认定证书方可以成为物业管理合同的招标对象。因此,如果委托人对被委托人失去了信任,那么他将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通过以上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法律并没有规定物业委托合同的具体年限,而是遵循双方的意思自治,特别是物业委托合同的委托人的意志,如果委托的事务较多,双方的信任较强,物业委托合同的年限也相对较长,但除了以上列举的两个因素外,年限长短还会受到其他因素或多或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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