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注册流程步骤
分公司注册流程步骤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分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如下: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2.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3.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三、分公司刻公章需要什么材料
分公司刻公章需要持以下资料到所在地公安局办理:
1.公司的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跟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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