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包含什么内容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二、营业执照的名字和招牌名字不一样可以吗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三、工商局不发营业执照怎么办
工商局不给办营业执照要根据实际情况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1.若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申请人根据要求补全材料或补正内容;
2.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查的,申请人耐心等待核查结果;
3.若是合法办理营业执照,符合登记条件,工商局不给办理营业执照的,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提起行政复议。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一条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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