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动电梯锁被保安发现
2015年12月29日下午,家住九龙坡区玉清寺和谐居的张先生外出办事。
就在他离开后不久,小区保安在巡逻至张先生所住大楼时,发现一名陌生男子正在用什么东西旋转电梯锁。
“你在干什么?”保安马上质问。对方立即解释,称自己只是来找人的。因为是大白天,男子的行为也没有引起保安过多怀疑。然而,当保安再次巡逻至此时,又发现该男子在动电梯锁,便怀疑他在搞破坏,将其扭送至派出所。
中梁山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询问,获悉男子姓刘,因为他没有对财产造成破坏和损失,民警进行警告后将刘某释放。
网购钥匙控制电梯
当晚,张先生回家后,发现屋内600余元现金及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被盗。次日,张先生向中梁山派出所报案。
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后小区监控视频,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身份。经调查蹲守,今年3月28日,陈某在九龙坡区石新路永茂招待所被捉获。通过陈某指认及辨认,民警又分别于4月1日、13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及黄某捉获。
“万万没想到,那天到派出所的竟然是团伙的电梯师。”民警表示,经审查,3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团伙分工让民警大跌眼镜。原来,黄某和陈某是负责用锡纸开锁和进屋盗窃的,而刘某竟然是“御用电梯师”。
原来,该团伙主要在白天作案,刘某从网上购买了一把三角形钥匙用于控制电梯,让住户都无法乘坐电梯,为盗窃争取时间,同时也能让团伙尽快撤离现场。
后经深挖案件,4月30日,另两名犯罪嫌疑人赵某、高某被捉获。据悉,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期间,该团伙入户盗窃30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
目前,5名盗窃嫌疑人被九龙坡警方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核实中。
【法律解读】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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