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需要哪些步骤
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需要的步骤:
1.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变更事项;
2.按照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必备的条款有哪些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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