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可以以员工业绩不好辞退吗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薪酬与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分析:首先,若是公司与雇员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并设立了绩效考核的具体标准,且在此过程中,该员工未能满足这一标准,那么便可视其为无法适应当前岗位要求;假若经过适当调整岗位或再次进行专业化培训之后,该员工仍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此时,公司必须提出合理薪资增长或者事先给予30日书面通知,方能合法解聘该名员工。
若该员工的绩效达到了既定标准,仅仅与其他同岗位员工相比表现稍逊一筹,这种情况下,公司是无权直接将其辞退的。
如果用人单位基于员工业绩不佳的原因直接解除与其所订立的劳动合约,无疑便构成了违法行为。
依据现行规定,此类裁员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作为计算补偿金额度的参照,即按照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支付两个月工资的准则进行结算。
当您遇到类似困扰时,建议您直接前往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也被我们俗称原劳动局)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投诉和协商:首先,您需要准备两份内容详实的仲裁申诉书;同时,您还需要在起诉期间提交一份由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除此之外,您还需要递交相关证据的复印件两份,以及一份详细列明所有证据清单的副本;最后,请确保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在北京地区无需提交此项信息)以便业务部门顺利处理。
《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该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不能继续履行的,该公司应该按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你支付两个月的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4、月工资是指其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月工资高于该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确定。
5、同时《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辞退员工没有提前30天怎么赔偿
若出现了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必须提前30日予以书面通知方可解除的情形,然而公司却未能遵守这一法规要求提前进行通知的情况下,除了理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外,还应当追加支付一个月薪酬作为额外的补偿。
对于那些由于用人单位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而非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解雇的行为,用人单位则应依法为员工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赔偿金,该款项的金额应等于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只要员工提出解雇申请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且公司本身也无过失,那么公司便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或作出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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