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普通发票正确的填写规范没有进行规定,一般由税务机关出具样式,由开票单位按照样式如实进行填写。纳税人或开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填写:
1、填写客户名称时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
2、填写开票日期,必须是经济业务活动发生的实际日期,不能提前,也不能滞后,要做到当天开取;
3、填写货物名称或收入项目,应该按照销售货物名称或劳务名称应逐项如实填写,不得需开或改变内容;
4、填写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时,必须按实际或标准填写;
5、大小写金额数字的填写规范。首先必须同时填写大小写金额,不能只写大写,不写小写,也不能只写小写,不写大写。
增值税普通发票代码
1、10位数代码
2、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3、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4、普通发票二联版用“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0”表示电脑版。
5、12位数代码
6、2017年12月,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
7、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8、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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