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有什么区别。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和园地。园地包括花坛、苗圃、茶园、果园、桑园等种植经济树木的用地。占用鱼塘等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视为占用耕地。占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原、水面、林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或者占用前三年内在规定范围内的农用地,也视为耕地。城市土地使用税属于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耕地占用税是指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征税的对象是土地。征税范围有限。
4。土地占用税:
1。
2。三。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征税。税收专门用于耕地的开发和改良。
4。适用税率
城市土地使用税: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镇、工矿区0.6-12元。耕地占用税:
1。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地区(县级行政区域,下同),每平方米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1亩以上2亩以下的,每平方米8元至40元;
3。人均耕地2亩以上3亩以下的,每平方米6元至30元;人均耕地3亩以上的,每平方米5元至25元。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地区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可以适当增加适用税额,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地方适用税额的50%。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人均耕地较少的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增加适用税额,但增加的部分不得超过上述地方适用税额的50%,由此可见,不同的土地用途会带来不同的经济效益向人民征税。在此,我们呼吁大家珍惜土地利用,合理征用、改造、划拨土地。土地资源巨大而有限。土地的使用不仅会对原有土地造成破坏,还会对其他资源造成破坏。因此,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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