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麻风病仍可以结婚。但患有麻风病的一方需在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自己的病情,否则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婚条件中,麻风病患者能否结婚
麻风病是世界三大慢性传染病之一。麻风病的病原是麻风分枝杆菌,简称麻风菌。1953年,在马德里召开的第六次国际麻风会议上,把麻风分为瘤型。结核样型、未定型和界线型。
随着医学水平的提高,麻风病已非不治之症,对已经治愈的,依然允许结婚。2001年4月修改,接受了医学专家的建议,删除了麻风病三字。删除这几字,并不是说麻风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可以结婚,而是为给现有的麻风病患者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全文6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