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金可以扣多少,有没有法律规定?中国的国家法律中没有规定可以扣留多少土地补偿金。扣缴土地补偿款的,一般由村民会议决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
(一)享受误工补贴的村人员和补贴标准;
(二)享受误工补贴的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
(3)村公益事业的设立、筹资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和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使用和分配方案;(八)以贷款、租赁等方式处置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和成员权益的讨论、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何安置被征地农民。农业生产安置。
在城市规划区外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利用农村集体流动用地、农民自愿归还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新增耕地进行土地开发整理,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2。
积极创造条件,为被征地农民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岗位。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当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在城市规划区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应将失地农民纳入城市就业体系,建立社会保障制度。3。
对于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与用地单位协商,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为份额,或者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通过合同的方式通过优先股获得收入。4。
如果本地区因征地确无法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在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前提下,政府可以统一组织实施异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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