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参保人、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参保人户口簿
3、原参保地《参保凭证或《转移单
办理流程:
医疗保险转入(省内)
1、社保中心确认参保人员在我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受理审核申请人填报的《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2、社保中心生成《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生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寄出
4、社保中心收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个人帐户余额划拨资金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到帐录入及接续手续
5、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
医疗保险转入(省外)
1、参保人员在我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单位或本人填写《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转入申请
2、经社保关系转移部确认符合转入条件的受理,并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接收到《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生成《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与个人帐户余额一并转移
4、社保中心收到以上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到帐录入及接续手续→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
办理地址:
无锡市广瑞路2号三楼。联系电话:0510-82447051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每个环节均为收到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委托单位代办转入申请的,请用人单位在上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个人代办转入申请的,请代办人携带参保人、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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