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注射死刑的药物都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各死刑执行法院均要到最高人民法院拿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执行死刑的过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准备好执行死刑的场所
很多人本能地认为,执行死刑的最大成本就是死刑药物,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其实,执行死刑的最大成本是死刑的场所!目前,执行死刑的场所有两种:执行室与死刑执行车。但是,无论哪一种场所,都要耗费巨大的财力。一间符合死刑执行条件的执行室的造价大概在200万元左右,死刑执行车作为“流动”的行刑场地,耗费的资金也有70万元之高!
目前,因为执行死刑场所造价高昂,在很多中级人民法院都不具备通过静脉注射执行死刑的条件!
第二步:准备好执行死刑所需的静脉注射药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注射死刑的药物都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各死刑执行法院均要“进京拿药”!该药物相比于死刑场所的成本,价格可以说非常“亲民”,大概在400元人民币左右。
静脉注射有三种药物。
(1)硫喷妥钠,该药物主要用于让被执行人失去意识,被执行人被注射该药物后,将对后续操作一概不知。
(2)泮库溴胺:主要功效为肌肉松弛剂,让整个身体处于松弛状态。此时,被执行人基本已经停止呼吸了,在不提供氧气的情况下,即使不注射第三种药物,被执行人也会死亡。
(3)氯化钾:加速心跳停止,大大缩短执行时间,让死亡状态的不可逆!
第三步:执行死刑
此时,法警将被执行人带到执行室或者执行车之后,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心率测量仪,等接收到审判人员发出的死亡命令后,专业人员将针头扎入被执行人血管,然后启动特制注射泵。该注射泵已经事先设定好了注射药物的计量、时间,执行人员只需按钮操作即可,注射泵将保证上述三种药物足量地全部注入被执行人的静脉内。上述过程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待法医人员确认死亡即可。
二、注射死刑的条件
注射死刑是用以替代枪决的一种更为文明化的死刑执行方式,由1997年1月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它是“非剧毒致死,注射后进入临床死亡时间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间,生理上无痛苦反应”。注射死刑需要注射执行室和专门设备器材。注射药物由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配制提供。人民法院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有固定的执行室和相应的专门设备。执行室应建立在固定刑场内。执行室包括相互隔离的行刑室、受刑室和观察室。室内应配备特制的执行床、注射泵和消毒器械等。
二是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
三是要有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
此外,《规定》还制定了严格的报批程序。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中级法院,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高级法院审核批准,并报最高法院备案。最高法院还要求,各地中级法院在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前,高级法院应对其场所、设备等进行考察,条件不具备的不能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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