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专利权归属于哪个主体
属公司所有。《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可以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可以宣告专利无效:
1.主体不适格,例如,申请人未取得专利申请授权;
2.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申请授予专利的技术方案或设计,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
4.可以宣告专利无效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三、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那么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申请之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n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n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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