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本次事故和超载没有因果关系,超载没有对事故造成更加不良的后果。保险公司会予以赔偿,不过会与车主进行责任分摊,实行一定的绝对免赔率;
2、假如本次事故就是因为超载导致的,或者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一、申请保险理赔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如果是一般情况,需提供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理赔申请书》、受益人的身份证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基本资料;
2、申请死亡理赔时,另需提供指定或认可的县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法医的尸体检验报告以及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依案情需要可要求投保方提供原始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等;
3、申请医疗费用险理赔申请时,需提供本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原件、转院证明。
二、以下情况下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1、未如实告知身体状况,隐瞒病情。健康告知必须如实填写;
2、保险合同非本人签名,合同无法生效。亲自签名保险合同才会有法律效力;
3、超过理赔时限。及时报案和联系工作人员;
4、除外责任。不在理赔范围内的事故无法理赔。
总而言之,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载为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尽到了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反之没有约定为免责条款或者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仍应当赔偿。如果是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则应当赔偿。
货车超载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如果货车购买的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超载为免责条款,或者约定了但是保险公司未对其条款作提示或者说明义务的,超载引起的事故保险公司约定赔偿;如果约定其为免责条款并且在订立合同是对条款明确说明了的,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0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24条至第29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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