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投诉中介的方式如下:
正规中介公司在建委市场处都有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后,方可从事二手房交易服务。如遇到问题可电话投诉,由辖区建委调查解决,如情况属实,建委将按要求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禁止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具体的情况根据不同辖区来定。在二手房纠纷当中,毫无疑问的所签订的房产合同往往是相关机构处理的根据以及关键,如果在纠纷当中中介机构只是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进行行动的话那么肯定就不会受到惩罚。现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作为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当遇到被中介欺骗、不合理收费等行为时,可以先向其公司的总部投诉,看他们是什么说法,或者是咨询下其他中介公司的收费,比较一下,再到中介协会,或者是建委,房地局等相关部门投诉。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
1、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
2、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3、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4、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5、因中介行为引起的纠纷;
6、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7、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
8、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9、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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